勞雇關係是從員工一進公司提供勞務、接受雇主的指揮監督的那一刻起,便確定下來,與是否處於試用期無關。因此,尚處在試用期的新進員工享有與一般員工相同的權利義務,以及福利待遇。所以,不但薪水不應該被打折扣,勞健保也應該從到職的第一天算起,當然也有請事病假的權利。而正因為在試用期間就算是正式的勞雇關係,所以在計算退休金或資遣費的年資基數時,別忘了也把這段期間也一併計算進去!
 
檢舉案相關的熱門問答 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l4jDHDIGbjI%3d
 
三個月只有三天多的資遣費
 
資遣費試算表 https://calc.mol.gov.tw/serverancepay/
資遣費給與標準:
(1) 適用勞基法之工作年資:勞基法第17條規定,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;未滿1年者,以比例計給;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。
 
3.資遣費計算方式
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,選擇新制的勞工若被資遣時,每滿1年年資將發給0.5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,未滿1年者,依照比例計算,最高以發給6個月的平均工資為限。
(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)

4.離職的相關規定
勞基法第15條規定,勞工需要預告才能自請離職。
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,於10天前預告。
繼續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,於20天前預告。
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,於30天前預告。

換言之,只要符合預告的天數,老闆不能不讓你離職。
資料來源: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

勞工試用期被資遣,雇主要付資遣費嗎?
以前勞基法施行細則裡有關於試用期的規定,但現在已經沒有這項規定。不過,雖然法律沒有規定,雇主可以和勞工自行約定試用期,只是試用期的規定仍必須符合勞基法的最低要求。舉例來說,雇主如果在試用期內要辭退員工,也要付給資遣費。就算只上班1天,也要用比例計算資遣費。

關於「確認雇傭關係存在」訴訟
雇主開除員工就是解除雇傭關係,員工如果認為雇主違法解雇,可以進行「確認雇傭關係存在」訴訟,舉證自己還是雇主的員工。如果官司費時3年,最後判決員工勝訴,雇主必須支付員工這3年的薪水,因為法律上認定雙方的雇傭關係是持續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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